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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6月23日 星期日

聽莫言唱歌 ──讀莫言散文集《會唱歌的牆》

◆凌冰

      莫言是講故事的高手。

      他的小說,從早期的《紅高粱》到近期的《生死疲勞》,莫不展現出教人不忍釋卷的吸引力;想不到他的散文,也精彩紛呈,如斯吸引。散文集《會唱歌的牆》,可以為證。

      莫言說:「故鄉──農村留給我的印象,是我創作的源泉也是動力。」(頁19,《故鄉往事》)他的故鄉──高密東北鄉,一如湘西之於沈從文、馬孔多之於加西亞.馬奎斯,是他不少作品的特定場景,也是他的「文學共和國」(頁170,《超越故鄉》)。黃沙大道、黑水河、天主教堂、以及一望無際的小麥田高粱地……,這些場景,莫言的老讀者都熟悉。此地草木有靈、磚瓦成精、人鬼並存、神魔共處,令莫言的筆觸在魔幻與寫實之間游走,閃耀出動人心魄的魅力。

      高密東北鄉固然為莫言提供了用之不竭的素材,而小時候愛看「閒書」,並成為「最大的樂趣」(頁31,《童年讀書》),也令他汲取了源源不絕的養分,莫言文字之鮮活生動,之不甘於平庸,不無因由。而他之所以能「二夢」(大學夢和文學夢)俱圓,正是得力於少年時廢寢忘餐地啃閒書之功。

      小學時,一個姓張的語文教師「發現」莫言「有一點文學才能」(頁39,《漫長的文學夢》),可惜因為「文革」,他與張老師鬧翻了臉,也因為「文革」,他輟學了。在莫言當「放牛娃」期間,一個「右派」幫他編織作家夢,說當上了作家,不但不用放牛,甚至可以「一天三頓吃餃子」,他便立志向這「誘人」的夢想進發了(頁42,《漫長的文學夢》)。

      關於吃,莫言通常都會「奮不顧身」(頁77,《吃事三題》)。莫言的幽默,俯拾皆是,也可以從他寫吃的文字中略舉一二:

     「我傻瓜一樣混進了首都北京之後,恨不得見了個動物就齜牙表示友好,但北京的動物兇猛程度是地球一流的,哪怕是條渾身污垢的野狗,也比外省的狗要神氣許多。」(頁67,《吃事三題》)因為他愛吃,不想讓自己的饞相畢露,他在故鄉的母親教他赴宴前「先吃上四個饅頭,喝上兩大海碗稀粥,上了筵席,還能做出那副餓死鬼的相來?」回北京後,「上了筵席,果然不猴急了,吃得溫良恭儉讓,像英國王室裡的廚子一樣,我等待著大家的表揚……」「可是一隻人說道:『瞧瞧莫言那個假模假事的樣兒!好像他只用兩隻門牙吃飯就能吃出一個賈寶玉來似的!』眾人大笑,食慾大增,那匹人說:『人還是本色些好,林黛玉也要坐馬桶!』」(頁71,《吃事三題》)看莫言寫吃,率直與自嘲,不覺其俗,雖教人忍俊不禁,反而為他經歷過連草木蟲魚、土和煤也吃(頁74,《吃事三題》)的飢荒歲月而喟歎。

      書中不有少篇幅寫莫言少年時代在故鄉的生活,趣味盎然,比如「雪集」──「雪地上的集市,雪地上的交易,雪的祭祀和慶典,是一將千言萬語壓在心頭,一出聲便遭禍的儀式。」(頁14,《會唱歌的牆》)想不到世間真的有這樣為沉默而定的規條,為沉默而設的時空,真教人嚮往,也真有點超現實的況味了。


        在那個「絕對不能開口說話」特定時空中不能說話,多少年了,莫言當然是透過他的作品說了很多話,寫了很多出色的小說。至於「牆」為甚麼會「唱歌」?賣個關子,還是留給你自己看吧。

〔本文所引頁數,見台北麥田2000年5月初版〕
〔2007年舊作〕

轉載自 http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kam-tim-ling
(M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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